各位學長姐好:
系辦有寄一份【抵免學分申請】至每一位學長姐的mail。
請務必在9/11前將我們之前學分班(ex:企業經營專題)的資料進行上傳及審核。
只要今年3~5月有上課的學長姐,都要進行抵免喔!
以下轉發Mail內容
各位E118學長姐:大家好!
115-1學期抵免學分申請期限至115年9月11日(五)截止,檢附學分班歷年學期成績單、課程大綱,並依下列說明傳送EMBA辦公室審核(台北學分班另行通知)。
抵免學分系統:https://nckustory.ncku.edu.tw/credit/index.php
學生申請日期:2026-08-01 至 2026-09-11
(帳號:學號R07015+4碼、密碼:同成功入口)
【學分抵免】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及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抵免學分辦法」,摘錄如下:
1.申請對象:(1)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2)核准於暑期修習本專班開設之學分班(台北學分班)。
2.申請期限:新生應於入學當學期開始上課日起一週內(9/11)辦理完畢,暑期修習本專班開設之學分班者,另於取得成績之次學期開學時辦理(台北學分班)。
3.申請方式:請於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網頁申請填報抵免學分承認表,並附原修業期間成績單(附檔)辦理,學分班成績單紙本請自行至EMBA辦公室領取。
4.操作流程:登入>專業科目抵免申請(本系選修)>第一步、選擇本校抵免科目(科目名稱查詢)>第二步、新增原校抵免項目(科目名稱、學分、選修、成績、課綱)>文件上傳>新增資料(成績單)>抵免總覽及送審(抵免科目確認/資料送審)>輸入電話、信箱>確定。
5.抵免次數: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一次辦理完畢。(一次為限,超過期限不得提出申請抵免,逾期視同放棄學分)
6.抵免上限:限入學前四年內與在學期間暑期修習本專班開設之學分班學分且及格者,得申請辦理學分抵免,累計抵免學分上限為22學分。
【補充說明】
1.申請承認學分之課程,無論成績單為必/選修,抵免系統請一律點選「選修」。
2.請注意「抵免科目」與「預抵免科目」,科目名稱相同(點選出現橘色色塊再進行新增)。
【相關連結】
- 學分班成績查詢:https://cice-acad.ncku.edu.tw/p/406-1183-262781,r2930.php?Lang=zh-tw
操作流程→登入推廣育中心線上報名系統→點選【成績查詢】 - 課程大綱查詢:https://class-qry.acad.ncku.edu.tw/crm/course_map/department.php?dept=R0
-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https://www.cc.ncku.edu.tw/rule/content.php?sn=110
- 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抵免學分辦法:https://emba.ncku.edu.tw/var/file/140/1140/img/4111/689383461.pdf
- 抵免學分操作手冊連結:https://nckustory.ncku.edu.tw/credit/index.php?c=operation&m=down_stu
- 抵免學分操作影片教學: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ExYN7hRcW_pD-H-0W7dpnHKEyYWLhxy8/view?usp=sharing
【基礎課程抵修】
1.科目:管理經濟、財務會計、統計方法
2.資格:於大學時(或以上同等學力),曾修習經濟、會計、統計相關課程3學分以上,成績達70分以上者得辦理抵修。
3.申請:填寫「基礎課程抵修申請書」並附上成績單(驗正本、附影本),繳交紙本至EMBA辦公室。
4.說明:審查結果通過「抵修」,亦即該科無須再修習,但不能抵免任何學分,需依規定修習其他相同學分數課程。
5.期限:建議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9/11)一併辦理完畢,或於修畢學分進行畢業資格審查時再行申請。
附件1、EMBA課程大綱 (第一步、選擇本校抵免科目)
附件2、學分班歷年學期成績單 (文件上傳)
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 AMBA / DBA 張簡秋香
Tel: 886-6-2751234#14
Fax: 886-6-2755156
Mail: 9511027@gs.ncku.edu.tw